庆阳市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2-09-14 来源: 作者: 编辑: 市环境监控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国家级生态市创建工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和绿色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我市生态市建设进展及面临的形势

我市组织开展国家级生态市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上下立足我市生态环保工作实际,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主线,重点实施了以生态环境治理、生态修复为主的生态建设和保护项目。止2011年底,全市共实施各类生态项目241个,投入资金314.4亿元;创建国家、省、市级生态乡(镇)68个、村210个、绿色学校196所、绿色社区13个,创建绿色单位37个,生态市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国家考核的24项指标中,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单位GDP能耗等9项指标已达到考核标准,但农民人均纯收入、森林覆盖率等15项指标还有一定差距。随着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步伐的加快和《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的实施,我市经济社会步入速度更快、效率更高、效益更好的发展时期,石油、煤炭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农村面源污染和城市发展伴生的各类污染等将使生态环境面临更大考验,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安全的形势严峻,生态市创建任务艰巨。

  1.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总揽,把强化生态支撑作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以改善环境质量、扩充环境容量、保障生态安全为目标,统筹规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强化保障,通过对一塬(董志塬)、二线长环线及南梁红色旅游线)三水(饮用水源、城市污水、工业废水)、四河马莲河、蒲河、四郎河、葫芦河流域(重点城镇、资源开发区、环境敏感区、工业集中、村庄重点环境整治建设黄土高原生态安全屏障,提升环境质量,增加环境容量,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工作目标:2015年,西峰、宁县、正宁、合水先行达到国家级生态县建设标准,中心城市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全市60%以上的乡(镇)、村分别达到国家级、省级生态乡(镇)、村标准;到2018年,庆城、华池、镇原达到国家生态县建设标准,80%的乡(镇)、村达到国家、省级生态乡(镇)、村标准;到2020年,生态市建设全面达标,获得命名。

三、主要任务

全面实施《庆阳市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2009年2020年),围绕国家级生态市建设考核指标(详见附件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支撑体系、水环境保护体系、绿色屏障生态安全体系、生态产业体系、和谐人居体系、生态文化体系、能力保障体系和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八大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支持,实施好9类136个重点生态建设和保护项目(详见附件3),确保我市生态市建设工作按期、按要求达标。

(一)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创建的新格局。坚持生态立市、环保优先的原则,重点抓好生态县(区)、环保模范城市、生态乡(镇)、村和绿色细胞创建工作生态县(区)创建。坚持把创建和谐生态宜居环境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积极开展以绿、亮、畅、美、净为主要内容的五化工程建设,实施好以城市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处置、城集中供热(供气)清洁生产为主的“蓝天碧水清洁”工程环保模范城市创建编制好创模规划,分解落实任务和创建责任。西峰区在创模过程中要发挥主体作用,加快市区城市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加强、噪、机动车尾气、扬尘和餐饮油烟的监管和治理,努力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真正使市民享受到创模带来的实惠生态乡(镇)创建。以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建设为契机,以点带面积极探索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区)处置为主要形式的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畜、沼、果(菜、粮)为主要形式的生态农业模式,大力开展以乡(镇)和村庄卫生整治和道路绿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生态乡(镇)、村(指标见附件2)。绿色细胞创建大力开展以绿色机关绿色饭店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医院绿色家庭为主的六绿创建工作,积极倡导清洁生产、绿色消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增强全社会环保意识。鼓励引导更多的企业、学校、社区、家庭广泛参与和支持绿色创建工作。到2015年,全市30%以上创建细胞达到省级以上创建标准(指标见附件2)。

(二)建设环境污染防治预警体系。水环境保护方面。重点加强马莲河、蒲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城市污水治理、工业废水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饮用水源地实行最严格保护制度,落实各项管护措施;加快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确保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运行;加强地下水监控网络建设,建设西峰、庆城、华池、环县重点油田开发区地下水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重点抓好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积极组织实施城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建成一批城市集中供热工程;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加快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开展重点工业废气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加强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和老污染源治理,力争2020年单位GDP碳排放比2005年大幅下降;严格新车准入制度,大力发展公共交通;认真贯彻《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积极探索噪声污染监管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城市噪声功能区划和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积极开展农村噪声防治工作,大力实施噪声达标小区建设,推行施工噪声污染补偿政策,妥善解决噪声扰民问题,积极建立较为完善的环境噪声监管体系。固体废物处置、利用方面。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建设。以工矿区和工业集中区为重点,突出抓好煤炭、煤电、煤化工、石油化工行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兴建一批工业固体废弃物回收、处置、加工和利用设施,确保重点污染源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5%以上;力争十二五末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95%以上,建立危险废物管理考核制度,确保危险废物治理达标率达到90%以上;制定实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加快环县、镇原、合水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建立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发展废纸、废塑料、废轮胎、电子废物利用产业,新建一批废纸、废塑料、废轮胎、电子废物加工利用项目。农村环境保护方面。认真组织实施《庆阳市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抓住国家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机遇,以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环境为目标,坚持抓点、带线、促面的工作思路,着力解决危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强农业实用技术推广应用,改变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积极开展测土施肥和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大力发展有机农业、生态农业、立体农业,不断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和废弃物资源化率,综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农村清洁能源工程建设,大力推广生物畜禽养殖技术,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地膜回收利用工作。、煤炭开发环境治理方面。组织实施好《长庆陇东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规划》,加强油区综合监管,实施废弃油井封堵及油区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对采出水处理回注系统升级改造,对伴生气进行回收利用。加强煤炭开发监管,防止造成新的污染;加强煤炭资源开发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煤炭资源矿区规划环评、项目环评制度,加强施工期环境监察,督促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方面。抓好土壤污染监测评估体系建设和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示范工程建设;加强城市退二进三过程中被污染工业场地环境监管,禁止未经评估和无害化治理的污染场地土地流转和二次开发,逐步构建土壤污染防治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建立优先修复污染土壤清单,逐步建立污染土壤修复机制。

(三)全方位开展生态恢复治理工作。一要进行生态功能区划,实行分区分类管理。编制全市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合理划分国土空间,逐步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生态功能区划对资源开发的引导和约束作用。二要加强自然生态保护,保持自然资源丰富性和生物多样性。要全面加强对我市自然资源的保护与恢复,受保护地占国土面积达到17%以上。开展重点动植物物种资源调查,建立生物物种资源库。加强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发展珍稀濒危动植物人工繁殖种群,防止或延缓珍稀濒危动植物物种灭绝。开展外来物种入侵及其生态影响调查,强化外来入侵物种、转基因生物体和环保用微生物利用监管,开展外来有害物种防治工作。三要推进造林绿化、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和固沟保塬、矿山生态修复,建设高原生态屏障。充分利用好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建设项目资金,围绕东部子午岭天然次生林水源涵养保护区、中部残塬沟壑综合发展区、北部丘陵沟壑生态恢复与治理区、西南部高塬沟壑生态恢复区四个生态分区,加大生态工程、综合整治与保护力度。一是加大小流域治理和水土保持力度。大力推进生态林业、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城市、绿色基地为主的生态环境建设。二是加大生态林保护与建设力度。继续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推动生态环境全面恢复。三是加大三化治理力度。主要包括环县北部靠近毛乌素沙漠边缘的乡镇,重点通过农田防护林网、沙化地禁牧、沙坡退耕还林草等工程措施,治理流动沙丘、半固定沙丘、固定沙丘,逐步恢复林草植被。四是加大生态文明示范工程建设力度。森林城市建设工程,以市区、县城、村镇和村庄为中心,大力开展绿化美化活动,积极创建省级园林城市花园式单位绿色校园生态家园;大力开展新建、改建、扩建的主干道路两旁,栽植优质行树,加强道旁绿化,形成绿色通道

(四)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一要加大工作力度,坚持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突出抓好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商用和民用节能、农村节能、政府机构节能,挖掘节能潜力,提升节能水平。有效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大力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技术含量附加值高、能耗低的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重点淘汰能耗高、污染大的有色金属、化工、建材、造纸等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设备和产品。对生产工艺落后、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逐步依法淘汰或关闭,对建成区内的高污染企业逐步进行改造或搬迁。树立绿色发展的理念,积极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大力发展循环工业、循环农业,加快建设循环社会,倡导清洁生产方式,力争十二五末,在建立绿色低碳的经济体系和消费模式方面走在全省前列。二要继续加强辖区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引导和督促符合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条件的企业依法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验收比例达到100%,加大对已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企业的监督检查,保证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中确定的清洁生产方案落实到位。三是以城市为重点,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以加工利用企业为主体,以公益性环境治理设施为龙头,提高资源再利用率。积极向国家争取,力争到十二五末,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10%以上,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50%以上,力争节能降耗减排指标逐年有所降低。以工矿区和工业集中区为重点,兴建一批污染废弃物回收、处理、加工和利用设施,形成回收处理加工利用为一体的静脉产业链条,最大限度地提高再生资源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促进废弃物资源梯度开发、重复利用,实现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和排放最小化。

四、实施步骤

根据《庆阳市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2009-2020》要求,我市国家级生态市创建工作从2010年开始,到2020年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筹备启动阶段(2010年3月-2010年12月)。健全组织领导,制定完善生态建设规划,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靠实工作责任,确保生态建设工作有序启动推进

(二)全面建设阶段(2011-2014)。各责任单位对照指标和重点生态建设项目,找差距,倒排工期,全面推进生态市建设重点工程和生态细胞工程,确保各项指标达到生态市建设考核要求。其中:到2013年第四季度,邀请部、省级专家进行中期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总结归档阶段(2015年1月至2015年3月)总结创建工作完成情况,查漏补缺,全面完成分类归档及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为考核验收做好准备。
    (四)考核验收阶段(2015年4月至2015年12月)完成庆阳市生态市重点建设期建设阶段性总结,先后接受省、国家对生态县(区)和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组的预验收和验收。

(五)巩固提高阶段(2016-2020年)。完善各项工作,提升各项指标,生态市建设通过国家验收获得命名。

五、保障措施

为确保生态市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县(区)两级都要重点建立组织保障、资金保障、综合监管、典型示范引导和公众参与五项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有效推进。
    (一)组织保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生态市建设工作,按照 政府领导、部门负责、条块结合、城乡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增强工作合力。各责任部门要紧扣指标内容和考核要求,认真编制创建达标计划,并将生态市建设纳入市对县综合考核,逐级分解细化工作任务,牵头抓好工作落实。各配合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积极支持和主动配合责任部门开展工作。各县区政府要对照要求,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在全面完成各自目标和任务的同时,积极配合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全市创建工作任务。各级生态办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督查指导等职责,制定创建推进年度计划,全面抓好创建各项工作落实。

(二)资金保障机制。在社会化、市场化运作同时,加大各级政府和部门对创建工作的稳定持续投入。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生态建设资金投入,按不低于地方财政收入3‰的比例安排生态市建设专项经费,重点用于生态创建奖励、生态示范项目补助、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污染减排、生态市创建宣传教育、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环保能力建设,保障生态办工作经费。继续加大农村环境以奖代补以奖促治力度,完善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环保投入机制,使全社会环保投资占GDP的比重稳定保持在3.5%以上。

(三)综合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实施污染物排放标准、非常规污染物控制标准、优先控制污染物名录和应急状态下环境质量标准,提高环境执法的刚性和权威。积极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察活动,逐步建立跨部门、多层次的生态环境监察机制,严肃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通过长效机制建设,强化政府行为,把生态市创建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予以落实。在完善机构体制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程序的规范化,强化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和生态意识,提高监督管理实效性。
    (四)典型示范引导机制。要大力开展生态市、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县(区)、生态乡镇(村)、生态示范区,以及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医院等绿色细胞创建系列活动,积极探索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办法和措施。
    (五)公众参与机制。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构建生态市创建信息服务平台,定期发布环境质量、环境管理与企业环境信息,鼓励支持引导公众和社会团体参与生态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各有关部门、新闻媒体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宣传力度,要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信息栏、显示屏、广告牌等宣传阵地,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宽领域宣传生态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各级各部门的创建成效,积极倡导清洁生产、低碳生活和绿色消费,努力营造全体市民人人皆知、干部群众个个关心、整个社会广泛参与的生态市建设良好氛围,确保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在90%以上。

    附件:1、庆阳市国家级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
          2、庆阳市生态乡镇、生态村及绿色细胞创建任务分解表
          3、庆阳市国家级生态市建设重点实施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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