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环保局关于做好“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自查总结和2016年及“十三五”污染减排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9-25
来源:
减排办
作者:
编辑:
人秘科
为认真做好“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准备工作,提前谋划2016年及“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的自查总结。今年是“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的收官年,国家和省、市将对 “十二五”污染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及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请各县(区)认真做好本县(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的自查总结,于10月25日前,以政府名义提前向我局报送本县(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自查报告,以便国家和省市年底考核时检查。
自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市政府下达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的落实情况;二是减排目标责任书各项措施和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要求对照责任书要求逐条检查,总结完成情况;三是“十二五”减排目标责任书所有重点减排项目落实情况,应对照责任书要求,以表格形式逐一填写完成情况;四是预计到2015年底,不能按期完成的目标责任书相关工作任务及原因分析;五是“十三五”污染减排工作打算。
二、提前做好2016年污染减排计划编制及“十三五”污染减排规划项目的谋划工作。根据环保部初步考虑,“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在“十二五”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4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基础上,新增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减排指标,一并作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纳入各地国民经济与社会的约束性指标,实施严格的考核。环保部初步考虑,按照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要求,确定各地“十三五”减排指标。
请各县(区)提前编制本县(区)2016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认真筛选准备本县(区)“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各县(区)2016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暂按“十二五”要求编制。“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规划项目,应涵盖2016年至2020年污染减排工作需要,除“十二五”国家和省上确定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外,按照国家要求,重点是新增以下“五大减排工程”:一是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二是工业企业及燃煤锅炉气化工程;三是VOC减排工程,主要涉及石化、印刷、工业涂料、油库及加油储罐、各类工业园区、有机化工、合成材料、化学药品原药制造、塑料产品制造、装备制造等行业;四是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已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工程、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中水回用工程等;五是畜禽养殖减排工程,包括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及养殖小区减排工程,以及养殖专业户畜禽粪便无害化集中处置工程等。请各县(区)务必于10月25日前将2016年本地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初步计划和“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规划项目初步清单以书面文件形式和电子版报我局。
三、细致准备“十二五”减排项目电子台账资料。请各县(区)按照国家污染减排考核要求,在往年工作及2015年上半年减排台账的基础上,认真准备纳入本县(区)“十二五”减排目标责任书的所有减排项目的电子台账资料(要求以WORD格式保存,主要包括项目目录、项目简介、环评或实施方案、环评批复或方案批复意见、试运行报告及批复、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批复、项目建成前后照片等),并于10月25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我局具体要求参照市局《关于转发<甘肃省环保厅关于加强污染减排项目台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庆环发[2014]170号)。
四、及时报送2015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污染减排项目以奖代补清算资料。请各县(区)根据市环保局《关于报送2015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污染减排项目以奖代补清算资料的函》(庆环函发[2015]170号)要求,于10月10日前报送本县(区)涉及项目的清算资料,并健全项目台账资料。
五、对2015年重点减排项目进行全面梳理。今年污染减排工作完成情况将直接决定我市能否顺利完成“十二五”环保工作各项目标任务。为确保顺利完成年度及“十二五”减排任务,请各县(区)立即梳理2015年度污染减排项目完成情况,对已完成的项目,扎实收集、整理、落实相关支撑文件,确保帐算清楚、资料扎实、支撑有力,顺利通过核查核算;对尚未完成的项目,要对照年初计划要求检查建设进度,为本县(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自查报告的编写奠定基础。准备资料及台账要求详见市局《关于转发<甘肃省环保厅关于加强污染减排项目台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庆环发[2014]170号),特别要重视2015年污水管网收集、有机肥等项目的资料收集,加强信息沟通衔接,务必把工作做实,做细,作准,
联系人:市环保局 周愉、肖扬
电 话:827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