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7-05
来源:
减排办
作者:
编辑:
人秘科
为确保完成我市2016年度污染减排工作任务,请各县(区)环保局认真做好上半年污染减排管理台账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台账要求
2014年省环保厅专就污染减排项目台账工作下发了《甘肃省环保厅关于加强污染减排项目台账工作的通知》,对不同类别减排项目台账建立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局也及时予以转发了文件(庆环发〔2014〕170号)。请各县(区)环保局严格按照省环保厅要求,尽快督促减排项目单位完成减排台账准备,并对台账内容进行审查,做到基础资料完整、数据逻辑关系合理、台账符合国家核查核算要求,确保上报的减排量得到有效认可。
二、基础数据、小时数据表格及核查核算表格
全口径类别减排项目在上报台账的同时,应填报基础数据表格,该表格是台账核心内容的集中体现。各县(区)在审核表格时要认真对照项目台账,对数据的一致性、逻辑性进行审核,对异常数据和不能填写的数据予以说明。同时需要提供在线监测设备数据小时均值原始报表基础表格。另外,所有核查核算项目需要填报核查核算表格,核查核算表格是基础数据表格的汇总。表格模式请在庆阳市污染减排及环境统计QQ群(群号51576574)共享文件夹中下载。所有表格不需要纸制文件,全部提供电子文件。
三、上报时间
各县(区)务必于7月13日前,将所有表格及减排台账电子报送市环保局减排办审核,纸质版请县局和企业自行保存。
联 系 人:减排办 周 愉
电 话:0934-8270724
邮 箱:9305656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