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2016年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情况
发布日期: 2017-01-04 来源: 污控科 作者: 编辑: 人秘科

 

现将庆阳市2016年排污许可证发放及管理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

我市高度重视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自2013年工作开展至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其中全市纳入环境统计的275家工业企业(其中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1家,非国家重点监控企业274家)共核发纳入环境统计非国家重点监控工业企业排污许可证53家(其中2013年核发38家,2014年核发2家,2015年核发7,2016年核发7),核发国家重点监控工业企业1家;不符合产业政策移送处理和关停142户(视为已发放)。其他4家纳入环境统计非国家重点监控工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不属于以上情形。纳入环境统计的污水处理厂8家,属省厅负责核发企业6家,目前已发放,1家正在准备资料1家因排放去向与环评不符,不予核发。1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中石油庆阳石化分公司)属省厅负责核发,目前已发放;纳入统计的畜禽养殖企业共117户,已经核发共计45户。环境统计外或纳入环境统计其他类型企事业单位共计发放27家。

二、工作措施

(一)分级管理。一是按照甘肃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中受理权限的分级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和总量控制工作要求,年初制定印发了《庆阳市2016年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庆环发[2016]143号)明确了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负责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范围和核发权限,按照计划,结合实际,对辖区内纳入环境统计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了筛选,确定了市、县分级管理名单,确保工作任务分解到位,有利于进度加快,各环节的工作都能扎实开展。二是以县级发放为重点,全部以书面形式告知企业按时申领,确保各县(区)都有任务,通过实际工作,更好地掌握省厅要求,为全面推开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打下基础。

)严格程序一是严把资料审核关,在审核过程中把申报单位是否符合产业政策作为是否具备核发条件的门槛,把环保手续是否齐全和监测报告是否有效作为保证排污许可证合法的最基本条件,认真做好资料审查。二是严把总量核算关,结合总量指标控制与环评文件要求,经过实际监测,运用系数核算,分析比对,再与生产负荷相衔接,确保发证单位的污染物排放量核定准确、有效。严把公众参与关,对每一户发证企业都在政府网站或市级环保部门网站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收公众监督,确保公众的知情权。

)强化整改。一是认真抓好《环境保护法》的贯彻落实,结合全市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环境保护专项检查等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机构,安排业务技术骨干专职负责,继续采取工作人员包户蹲点的方式,对纳入环境统计的工业企业进行了逐一清查,积极督促指导满足条件的排污单位按要求完成申领资料的上报工作。二是对未达到申领条件的排污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对无环评手续的2016建企业,责令限期补做;对无污染治理设施,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处罚,督促落实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关停确保纳入发证范围的工业企业手续合法,达到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条件。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从我市目前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的进展情况看,与全省进度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也还存在着各级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力气推进工作开展。一是严格按照省上的《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要求,把没有环评、没有验收和超标排放的企业坚决不能发证作为排污许可证发放的原则和红线,严把发证关,指派专人对排污单位完善申报材料、补办相关手续进行帮助指导。二是严格遵守工作程序,按照排污许可证核发程序,落实大厅受理、会议审定、媒体公示等重点环节,完善相关资料,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档案。三是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对于个别工作不配合的单位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甘肃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9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处罚力度,全面推进排污许可证发放和管理工作。

 

- 1 -

 

   字体大小 :        [关闭页面] [打印页面]
版权所有:365bet官方直营
单位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弘化西路1号 电话:0934-8687558 传真:0934-8270716
您是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