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12-29
来源:
作者:
李婷
编辑:
人秘科
截至2016年12月29日早8时,我市共接到甘肃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向庆阳市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转办28批群众环境信访投诉问题112件,已办结91件,办结率81.2%,立案处罚14家,处罚112.2492万元,限产1家,停产14家,查封扣押2家,关闭取缔29家,约谈24人,问责26人。目前21件正在办理中, 12月29日转办2件信访问题。
(一)1697号信访投诉件:群众来电反映西峰区肖金镇三不同村李咀组52号向西南方向7、8米处一大坑堆积大量生活垃圾,污染周边环境。
(二)1709号信访投诉件:群众来电反映举报人对受理编号1196号举报案件的办理结果不满意,指出庆城县环保局虽已责令船长老火锅、小二酒馆2家餐馆整改油烟、噪声扰民问题,但至今未整改到位;要求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查处。
市信访案件办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交办件后,第一时间以市保障中央环保督察领导小组转办通知转交相关县(区)政府办理,同时转交市直相关部门督办。
根据安排,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期间(2016年11月30日-12月30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931-8920513,专门邮政信箱:兰州市193号信箱(邮编730030)。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