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五加强”全力治理市区大气污染
发布日期: 2015-04-17 来源: 人秘科 作者: 朱治军 编辑: 人秘科


西峰城区作为庆阳市政府所在地,市区规划面积61.4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49.8平方公里,2014年末全区常住人口约38.59万人现有庆阳石化公司、西峰制约厂等6家工业企业,机动车保有量6万辆,大型集中供热站5处,城区建筑施工场地13处,大中型饮食服务企业20多家,小型饮食工商企业300多家。今年以来,由于城区小什字监测点位附近小燃煤锅炉超标排放、道路施工扬尘、由施工引起交通不畅造成的机动车尾气排放及监测新标准的实施等因素影响,一季度监测结果西峰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仅占总天数的52.4%,形势比较严峻。

为此,庆阳市今年把改善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作为西峰区环保工作的突破口,采取五项得力措施加强西峰城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

一、加强燃煤污染防治。一是制定实施市区集中供热方案,提高市区集中供热率二是制定实施市区小锅炉淘汰方案,加大小锅炉淘汰力度。三是制定散煤清洁化治理实施方案,加快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建设。四是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加强燃煤煤质管控。五是加大锅炉烟气治理,所有20蒸吨/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施除尘脱硫改造,安装污染物排放监控设备;对暂时需要保留的燃煤锅炉进行除尘设施升级改造。六是严格控制20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建设,供热管网未覆盖区域推广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七是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

二、加强扬尘污染防治。一是加强城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和监管,督促施工企业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落实施工场地扬尘污染控制措施。二是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三是加强运输车辆扬尘污染控制,督促落实运输车辆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四是加强物料堆存扬尘污染防治,督促露天物料堆放场所采取洒水、遮挡或覆盖措施。五是划分农作物秸秆禁烧区,落实禁烧责任制。

、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一是加快黄标车淘汰,淘汰黄标车0.2万辆。二是划定市区机动车限行区域,市区主城区禁止黄标车无标车通行。三是加强机动车环保检测,严格执行机动车尾气检测技术规范,不达标不得发放机动车环保标志。

、加强工业污染防治。一是加强重点工业污染源环境监管,确保重点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二是加强重点工业污染源大气污染防治,完成超标工业污染源治理任务。三是全面推行工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制度,许可证发放率达到90%以上。四是积极开展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

、加强餐饮企业污染防治。一是督促市区所有大中型餐饮企业全部改用液化气、电能等清洁能源,禁止直接燃用煤炭,同时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对餐饮业油烟污染进行集中治理。二是加强餐饮企业排污许可证管理,确保许可证发放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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